摘要:近日,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第26號令)、《上海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規定,上海市能效中心將上海市地方標準《綠色數據中心評價導則(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期限至6月20日。 |
近日,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第26號令)、《上海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規定,上海市能效中心將上海市地方標準《綠色數據中心評價導則(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期限至6月20日。

《綠色數據中心評價導則》規定了綠色數據中心評價的基本規定和評價指標。適用于上海地區100個機架及以上的數據中心的綠色數據中心評價,100個機架以下的數據中心參照本文件執行。
據介紹,綠色數據中心評價分為設計評價和運行評價兩種。設計評價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數據中心在立項評審及項目實施前的自我評價與第三方評價。運行評價適用于通過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的數據中心的自我評價與第三方評價。
參評綠色數據中心設計評價的數據中心,其設計綜合電能使用效率應不大于1.3。
參評綠色數據中心運行評價的數據中心,其評價年度的綜合電能使用效率應小于1.7。
在上海地區新建、改建、擴建的數據中心項目,應達到設計評價三星及以上。申報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的項目,應達到運行評價三星及以上。
(正文完)
責任編輯:張華